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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解读-智慧财产网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6-13 07:08:00 浏览次数:726 次
  


《沈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解读

2017-06-1218:13:00 来源:东北新闻网(沈阳)

东北新闻网讯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环境,建立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印发了《沈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沈政发〔2017〕2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将国家、省市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要求纳入其中,重点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主体的积极性,补齐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短板,建立具有沈阳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行动方案》是我市十三五期间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行动指南,对我市充分发挥科技资源优势,建设成为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行动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工作重点、行动保障三大部分。总体要求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提出坚持政府引导、坚持市场主导、坚持协同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的四个基本原则。主要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创建15个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养500名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推动50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各类孵化机构在孵企业数量超过5000家,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300亿元。

工作重点共计20条,包括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促进产学研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发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动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中试与产业化载体、建立多元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融资渠道等六个方面内容。同时将工作重点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相关的责任部门。

第三部分行动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方式、强化法治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4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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