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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直播侵权纠纷调查游戏授权问题未受重视-智慧财产网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7-11-26 07:24:00 浏览次数:774 次
  


网络游戏直播侵权纠纷调查游戏授权问题未受重视

2017-11-2406:43:31来源:法制日报

  网络游戏直播侵权纠纷调查

  有网络主播认为玩家享有一定权利有平台工作人员称取得授权有难度

  调查动机

  近年来,网络游戏发展迅猛,其强劲势头不仅给游戏开发者带来了巨大利润,也吸引了一大批网络直播平台和游戏主播的目光。不过,网络直播从网络游戏中“分一杯羹”似乎不太顺利,随着几起游戏开发商(代理商)诉网络直播平台侵权案件的出现,网络游戏直播侵权问题成为一大热点。

  11月14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网易诉YY游戏直播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YY停止通过网络传播游戏画面,并赔偿原告2000万元经济损失。

  在判决书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陈述:涉案电子游戏的创作凝聚了开发者的心血,游戏画面作为网络游戏这个“综合体”的组成部分也不例外。

  法院的一审判决陈述了网络游戏、网络直播之间的权利关系,但对于网络主播来说,似乎对其中的法律规定、权利关系不甚了解。

  判决明确网游画面权利属性

  为了解网络游戏制作过程,《法制日报》记者辗转联系到几位从事网络游戏开发的工程师。

  一位名叫Hoosin的后端工程师说:“一款游戏,尤其是大型网络游戏,在面向大众之前,一定经过了多次测试、反馈、修改,当然这是建立在游戏已经做出来的基础上。如果从游戏开发整体来说,就涉及更为复杂的程序。”

  “首先是前期策划,包括游戏概念、场景角色、计算数值、角色动作等;其次是涉及场景、角色、后期的美工部分;之后是最为复杂的程序设计以及反复的测试。整个过程用寥寥数语就能说出来,但在实际的开发中,却需要大量工作。”Hoosin补充说。

  曾负责游戏编程的韦易笑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近几年,游戏开发成本持续上升。以某上市公司开发的一款游戏为例,美术成本就已经达2000万元,开发人员平均超过20人。而且有时候用一两年甚至几年时间才能开发出一款新产品,还不能保证上线之后一定会成功”。

  一款网络游戏成功上线确实倾注了游戏开发者的大量时间和财力投入。

  长期从事游戏开发的杨哲告诉记者,一款网络游戏开发不仅是时间和金钱成本,还有着开发者的思路和构思,开发者要设定好玩家所能操作的每一步,玩家的操作也是在游戏开发者所确定的框架内进行的。换句话说,不论玩家操作多么厉害,都是在游戏开发者的设定之内实现,而越不过这个圈。

  2016年,上海壮游公司对其运营的网络游戏《奇迹MU》进行维权,以广州硕星和维动公司开发运营的游戏《奇迹神话》抄袭《奇迹MU》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将游戏的整体画面作为“类电影作品”进行保护。

  在此次“网易诉YY”案的判决中,网络游戏画面同样被认定为“类电影作品”。

  大型网络游戏的法律属性认定,在多起案件中得到了回答:大型网络游戏画面属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作品。

  游戏开发者与玩家看法不一

  杨哲说,有人认为直播游戏是玩家在网络环境中的个人行为。游戏研发发布就是为了供大家娱乐,玩的人越多,游戏开发者越快乐。但是,网络主播利用游戏进行直播可以获得收益。网络直播平台作为商业公司,从直播行为里也可以获取商业利益。

  “所以,我觉得这都构成了不合理使用,构成侵权。游戏主播和游戏直播平台侵犯了游戏开发者的著作权。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游戏不能直播。网络主播在进行游戏直播前,应取得游戏开发商的授权。”杨哲说。

  杨哲认为,对于小的游戏公司来说,它们并不反对网络直播拿它们的游戏进行直播,毕竟也可以算是一种宣传,但不能一声招呼都不打。

  “就像我买了一辆车,平时不怎么用。有人开着我的车去跑专车,获得了收益。我承认对方付出了劳动,但车的所有权毕竟属于我,对方在使用前应征得我的同意,而不能直接把车开走。”杨哲说。

  对此,网络游戏主播李某提出,在操作游戏过程中,玩家创造了独特的故事和画面,不同玩家最终形成了不同的画面。“因此,我觉得玩家在作品中是否应该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是值得考虑的问题。”李某说。

  有没有考虑过网络游戏版权的问题?李某说,“我没想过我打游戏进行直播是不是侵权,更没想过自己是不是在直播中享有著作权,我相信大多数主播都没考虑过。我感觉自己玩得还不错,就直播了”。

  游戏授权问题尚未受到重视

  就网游开发者与网络游戏主播来说,他们尽管对网游画面著作权的看法存在不同观点,但都认为网络直播平台应获得网游开发者授权。

  记者联系了几家游戏开发工作室的负责人,他们的意见大体一致:从宣传自己的产品这一角度出发,可以允许网络直播游戏。不过,前提是必须向游戏开发商申请授权,尤其是通过网络直播获得不菲利益时,授权显得更为重要。因为,“这毕竟是一种认可、一种尊重”。

  李某也认为,“关键得看游戏开发者与直播平台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合作,直播平台可以获利,游戏开发者也能扩大宣传。互掐,双方也许都会有所损失”。

  记者发现,随着游戏直播行业日渐成熟,越来越多的直播平台加入网络游戏直播行列。在一家网络直播平台,单就“英雄联盟”这款游戏进行直播的游戏玩家就多达几百人。游戏主播的人气值也有所不同,少则几十、几百或几千,多的可以达到几百万。

  在如此多的直播平台里,究竟有多少平台与游戏开发者进行了洽谈、得到了授权?

  对此,某直播平台的公关经理杨女士告诉记者:“如果要求每款在平台上直播的游戏都取得授权,我想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据我所知,就现在几个比较流行的大型网络游戏而言,还有很多直播平台没有取得授权,因为这件事一直没有得到直播平台或者游戏开发商的重视。此外,还有一个原因,如今几乎每周都有新的网络游戏上线,主播们喜欢尝鲜也许就开始直播,而直播平台也许根本察觉不到。”(本报记者韩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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