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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空:就别再说滴滴垄断了-智慧财产网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8-12 00:02:00 浏览次数:1647 次
  


滴滴真的垄断了吗

须空/澎湃新闻特约撰稿人

2016-08-11 19:01 来自 澎湃研究所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12375

在数量控制的保护之下,整个出租汽车行业就背上了垄断之名。 视觉中国 资料
垄断,垄断,又是垄断,滴粉们有没有很心疼,滴滴用尽洪荒之力,宣布了即将二婚的消息,却依然摆脱不了一婚时的垄断之名,滴滴俨然已经变成了小伙伴们口中的“垄断滴”。虽然滴滴有着一万个不愿意,但是又无能为力,只能是坚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为什么小伙伴们总是习惯性地给出租汽车行业的并购扣上垄断的大帽子呢?这恐怕还得从传统出租汽车行业说起。
最初的行政垄断
现在看来,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传统出租汽车行业从最初诞生至今,逐步演变成了典型的行政垄断行业。或许是受计划经济思维的根深蒂固影响,传统出租汽车行业采用的是全能政府理念指导下的监管模式,从头到脚皆处于无所不在的监管之中。有兴趣研究政府职能转变的小伙伴可以把出租汽车行业作为一个样本挖掘挖掘,说不定能整出一套著名经济学理论,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提名。数量控制是传统出租汽车行业的灵魂和根基,城市政府的小伙伴请几个小有名气的行业专家测算测算,就能估摸出全市出租汽车的总量上限,以此上限为基础,大到人、车、户、价格,小到车型、车辆外观、车内计价器都纳入监管,甚至油价上涨了,城市政府的小伙伴都要给的哥们送上一个装满补贴的大红包,倘若小伙伴不够积极,的哥们一言不合就会排着队去市政府门口散步。
在数量控制的保护之下,整个出租汽车行业就背上了垄断之名。曾经有交通专家撰文辩解,说全国有那么多出租汽车企业,还有海量的出租汽车个体户,怎么看都不具备垄断的气质,不能闭着眼睛说出租汽车企业垄断的。实际上,这是混淆了行业垄断和企业垄断这两种垄断形式,在行政机关确定的总量上限保护下的垄断,是典型的行业垄断,这不是说某个企业垄断,而是整个行业是一个垄断的行业。之所以称其为垄断行业,根本原因在于行业大门被数量控制给封死了,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没有竞争压力,过着自己很满意的生活。
滴滴二婚是自由恋爱,不是垄断
滴滴起初是以传统出租汽车的亲密战友身份出现的,但是当滴滴推出专车服务之后,就摇身一变,成为了传统出租汽车行业的搅局者,传统出租汽车行业对其既爱又恨。滴滴的两次婚姻都经历了“不打不在一起”的虐心之旅,颇具霸道总裁范儿。当看客们手拿高额补贴,愉快地欣赏着滴滴主演的恋爱大片时,画风突变,打得不可开交的双方转而握手言和,还公然大秀恩爱,顿时让看客们羡慕嫉妒恨了,你们倒是爽了,可是我的补贴呢。动了看客们的奶酪,再怎么也得给你加一个垄断的罪名,即使不能棒打鸳鸯,也能给你心里留下巨大的阴影面积。
当然,还有一个反对滴滴优步合并的重量级理由是,二者合并后占据了专车市场超过90%的份额,拥有这么大的市场份额如果都不算垄断,还有天理么?不得不说,这种想法有些简单和片面。大概而言,可以将垄断分为感觉意义上的垄断和法律意义上的垄断。感觉上讲,一般超过50%的市场份额,我们就会直观认为这是一种垄断,何况已经超过90%的市场份额了。
但是感觉不能替代法律,《反垄断法》中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要想认定“垄断”,必须过三关:第一关是说清楚在哪儿(界定相关市场的范围),第二关是整明白有没有这个地位(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第三关是干没干坏事(认定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从这么多年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的实践看,第一关就很难迈过去,因为互联网已经打破了相关市场的边界,专车、顺风车、滴滴巴士、代驾等互联网出行方式之间的边界已经相当模糊,加之网约车与传统出租汽车之间,网约车与城市公交、地铁之间又有着很强的替代关系,在这种背景下界定出来的相关市场就会是一个很大的相关市场,而相关市场越大,就越能稀释滴滴和优步看起来很大的市场份额。
即使过了第一关,也过不了第二关。如果按照最高法作出的3Q大战二审判决的逻辑,要想认定滴滴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必须至少同时满足五个条件,而市场份额只是其中的一个条件而已,就算把相关市场界定为专车市场,滴滴和优步合并后的巨大市场份额也只是符合第一个条件,其他条件未必符合。实际上,其他四个条件中,有一个条件是滴滴和优步不可能满足的,这就是网约车市场的开放性(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只要网约车市场是开放的,滴滴就永远不可能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当然,有小伙伴可能会问,要是网约车市场被封闭起来,滴滴是不是就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了呢?这个问题且听后文分解。
本来,这次滴滴和优步联姻,商务主管部门是最有能力横加阻拦的。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再翻翻《反垄断法》,该法对商务主管部门授予了极为宽泛的自由裁量权,只要经营者集中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商务主管部门都可以坚决制止。但是商务主管部门也有难言之隐,这就是面对vie架构的企业,商务主管部门一直很纠结很犹豫。这样看来,前些天商务主管部门与滴滴之间的隔空喊话,就很像丈母娘不满意女儿跟女婿私定终身,忍不住想敲打敲打,但是丈母娘心里很清楚,滴滴和优步可都是vie架构,两个小家伙的身份还存在重大疑问呢,要是这次动真格管了,以后还不知道冒出多少个女儿和女婿来。这就意味着,只要不改变对vie架构的态度,商务主管部门就不可能真正站出来审查滴滴和优步的联姻。写到这里,有必要吼一声,地球上恐怕已经没有谁能阻挡滴滴和优步的结合了,既然这样,那就祝他们幸福吧。
行政垄断还会回来吗?
前文提到如果网约车市场被封闭起来,滴滴是不是就具有了市场支配地位?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分析谁能把市场封闭起来。从这几年专车市场的混战情况看,网约车市场是一个几乎没有技术壁垒的市场,外部力量很容易进入,也就是说滴滴很难通过技术壁垒封闭市场。如果沿用管传统出租汽车的思路来管网约车,对网约车实施数量控制,那么网约车市场就被封闭起来了,但是此时的封闭就不能让滴滴来背上垄断的污名了,因为此时的封闭已经演变为《反垄断法》所禁止的行政垄断了。如果说传统出租汽车的行政垄断是历史遗留问题,可以不受《反垄断法》调整,那么对于网约车再使用数量控制,《反垄断法》是不是就该亮剑了呢。而且,国务院近期发布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城市政府的小伙伴可别踩这个雷哟。
说了这么多,其实最想说的就是一句话,只要商务主管部门不改变对vie架构的态度,只要《反垄断法》不修改,滴滴和优步的合并,连市场支配地位都很难认定,就别再说滴滴垄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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