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汽车之家股权交易不违反《反垄断法》
财经网记者王旭2016-05-12
【财经网记者王旭】5月11日,有媒体报道汽车之家公众股东已正式向商务部提交书面实名举报信,举报平安信托涉嫌违反商务部《反垄断法》,该举报已被商务部接收。据市场人士推测,从法律层面看,交易本身应不违反垄断法。此举应有秦致方面的指使,其目的无非还是博眼球阻止交易。
记者就此事问询多位法律方面人士,均表示:“此项收购并不违反垄断法,因构成反垄断的前提条件是股权交割超过50%的股份,即完成交易后平安获得汽车之家控股股东地位,才可能触及反垄断,所以此次交易并不违法。”此前,澳洲电讯公告表示,已与平安集团达成协议,向后者出售汽车之家47.7%股权,作价16亿美元。
对举报信中提到“平安保险集团或将在二手车交易服务市场方面形成垄断地位”,一位汽车行业律师表示,汽车之家尚处在汽车信息提供商向网络交易业务转型的起始阶段。平安虽然在汽车领域有多年积累,但其经营“二手车”交易的平安好车与产险进行了业务合并,无法构成垄断地位。
“互联网企业间的大型兼并收购没有一例提前向商务部反垄断申报或者受到事后处罚,当年滴滴、快的合并时,同样遭遇了举报,但顺利进行。所以想借商务部之手,导致交易终止的猜想只能是一厢情愿”上述法律人事表示。
一位关注汽车之家股权交易的业内人士指出,这封所谓“举报信”,明显是秦致幕后主导,信中所指根本不成立,他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博眼球,通过混淆视听来争夺公司控制权及个人利益最大化。“举报信”显示秦致非常决绝的要阻挠此桩交易。
此次汽车之家股权转让波折不断,在澳洲电讯公告后,汽车之家CEO秦致代表一个由博裕、红杉、高瓴资本等私募参与的财团发起了私有化邀约,并一再表示其发起的私有化要约将有利于汽车之家的长远发展,并公开指责平安为汽车之家的短期投资者。
一位汽车之家内部员工表示,无论是秦致早前公开信提及的“股东和员工的权益”,还是秦致说到的“私有化要约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说到底还是秦致自己对企业的控制权。员工实际上是得不到什么的。相反,私有化方案背后的其他投资人,其实更是短期资本,资本的性质是一样的。情怀和理想都是来粉饰的,说到底都是为了权和钱。
“秦致牵头的纯资本财团,其根本目的是在资本交易中快速获利,而非公司的长远发展,很难奢望其为公司战略布局和长期发展带来帮助。短期内,买方团很可能再次转卖汽车之家股份获利,造成汽车之家战略延续性差,股权分散和持续动荡。”一位北京投行人士认为。
对汽车之家股权之争,平安信托表示:“由于和澳洲电讯的股权交割尚在进行中,目前对各种信息都不予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