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日臻完善 提质增效任重道远
——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②
发布时间:2017-07-28知识产权报
“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对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提出了明确要求,成为新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于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特别是结合此次会议研究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主题,这些重要指示凸显了总书记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需要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完善体系 加强保护
“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这既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基本条件和必然要求。”李顺德认为,完善法律法规,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工作。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筑了法律基础。
在国家层面上,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工作业已启动。此次修改,将主要解决目前我国专利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创新主体对专利保护的信心,一视同仁地保护中外企业及权利人合法权益,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同时,各部门还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作。目前,提请审议专利法修订草案及修订《专利代理条例》已作为“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纳入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
在依法加强保护工作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制定印发了《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还与四部门一起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等。同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一系列相关政策举措,努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在重点领域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2016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高到72.38分。
在地方层面上,近年来,安徽、湖南、浙江等省市根据形势发展和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需要,修改了本地的专利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形成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声势。
“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按照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宗旨,以政策、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严格保护为核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视同仁保护中外企业及权利人,为创业创新保驾护航。”李顺德表示。
多措并举 提升质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这不仅为当前知识产权工作创新发展提质增效指明了方向,也是对我国实现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提出的要求。”李顺德认为,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经连续6年位居世界第一,但只有提高专利质量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知识产权质量是彰显创新驱动发展质量效益的核心指标之一,是保障知识产权事业和创新驱动发展的生命线所在,是夯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只有按照总书记指示精神,通过提高知识产权审查的质量和效率,把好知识产权审查授权的关口,才能从根本上筑牢知识产权质量的大坝。
在提高专利审查质量方面,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专利”的重要任务,专门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从创造、申请、代理、审查以及运用和保护等多角度对专利质量提升进行了整体谋划,并将在“十三五”期间以年度推进计划的形式逐年落实。为不断提升专利审查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专利审查质量进行调查评估,自2010年起调查结果显示社会满意度持续处于“满意”区间。从组织保障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内部审查质量评价工作组和外部社会意见反馈工作组,聘请专利审查质量监督员,形成审查质量内外双监督机制。从制度保障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期召开审查质量分析会,规范审查质量管理内容,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还积极拓展和提高审查员在技术、外语、法律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利用审查员实践基地开展专业技术知识更新与实践培训,聘请外部技术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并通过开展专利检索测试等活动提升审查员检索能力。通过全方位地加强审查能力建设,保障了专利审查质量稳步提升。
2016年,我国专利审查周期整体基本保持稳定,其中,发明实审周期稳定在22个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结案周期稳定在3个月。“多措并举提升专利质量,着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创造由大到强、由多到优转变,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供给,是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的目标所在。”李顺德表示。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不仅是新时期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任务,而且是深化改革、对外开放、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李顺德强调。(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