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酒茅台”商標注冊案發酵 引發知識產權關注
根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遞交反對茅台注冊“國酒”商標的異議書多達20多家。茅台注冊國酒商標是否能如願以償,尚且還是未知數。
10月14日,由北京、上海、廣州、遼寧等地近10位律師自發組織的針對“國酒茅台”注冊商標而發起的公益訴訟律師志願法律服務活動研討會在京舉行,多位來自國內知識產權界專家學者與律師們進行了研討,這讓反對茅台注冊“國酒商標”的大軍中又增添了不少權威人士的聲音。
引發法律和學術界專家討論
10月14日,北京、上海、廣州、遼寧等地近10位律師與多位知識產權界專家學者齊聚京城,召開公益訴訟律師志願法律服務活動案件研討會,就肯德基國際控股公司已注冊的“上校”商標及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注冊的“國酒茅台”商標是否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其獲得注冊是否具有危害性等問題進行學術研討。
在研討會上,除了公益訴訟律師志願法律服務活動的7名律師外,還有來自國內的專家、教授,他們中間有知識產權的專家,有參與制定商標法的業內人士。針對肯德基注冊上校商標一事,多數專家和律師普遍認為,“上校”是軍人的軍銜,不能作為商標使用,但也有專家有不同的見解。而對於近期備受質疑的“國酒茅台”商標注冊一事,與會專家和律師就其是否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其獲得注冊是否具有危害性等問題進行深入探討,大家一致認為“國酒茅台”注冊成為商標,值得商榷。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李順德表示,茅台注冊國酒商標不符合商標法制定標准。如果給了茅台,茅台一家獨享,那麼對其他酒企是不公平的,如果酒企共享“國酒”商標,那麼其他的酒企則會跟隨茅台向國家工商總局注冊“國酒”商標,如國酒五糧液、國酒酒鬼酒等等,如果大家都注冊,那麼國家工商總局不是一個商標審批部門,而是成了一個評定酒企商品品質是否達到國酒資格的機構了,因此,國家工商總局針對茅台注冊國酒商標的注冊應該不予審批。
中國政法大學無形資產管理研究中心馮曉青主任則認為,“國酒”兩字本並不具有商標法意義上的專有性,它應屬於白酒行業中具有特定含義的公有領域資源,即達到了國酒標准、符合國酒品質的可以使用。企業不應當將商標注冊作為壟斷公共資源的手段,更不應通過商標注冊行為產生不公平競爭的市場后果。
引發知識產權關注
針對肯德基“上校”商標及“國酒茅台”商標的爭論,與會專家及律師都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專家們紛紛呼吁,正在修改中的《商標法》應當完善相關規定,從根本上防止上述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而記者了解到,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制定並發布的《商標審查標准》中,“上校”與“國酒”作為不得注冊為商標的例子赫然在列。
“我們將持續關注‘國酒茅台’商標一事,並呼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駁回‘國酒茅台’商標注冊,相信商標監管部門會慎重處理此事。不排除根據這次研討結果向國家工商總局遞交異議書。”鐘蘭安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
鐘蘭安還表示,“國酒茅台”商標事件已成為近年來公眾領域內最受關注的知識產權事件之一,這與其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可能帶來的諸多不良影響不無關系。
另外,據記者了解,針對肯德基“上校”商標和“國酒茅台”商標,北京、上海、廣州、遼寧等地律師簽字的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公開信已經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