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网络侵权官司取证让人抓狂这个新鲜玩意取证省时又省钱
打网络侵权官司取证让人抓狂
这个新鲜玩意取证省时又省钱
本报记者 陈洋根
网上遭人恶意诽谤、自己作品被网站非法转载……遭网络侵权要打官司,首先面临的就是取证问题。
虽然,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民诉法,首次将电子数据列为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并列的证据类别,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未经公证的电子证据,很难被法院采纳。
昨日,来自国内各地的司法、公证、知识产权、互联网、运营商、云计算等领域的专家齐聚杭州,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创新与知识产权高峰论坛。论坛主题为:“云时代互联网电子数据的运用与保障”。
“在线保全公证”系统,可解决诸多问题
论坛上,作为传统公证模式的一种补充,网络能否成为公证机构履行公证职责的另一种平台,使公证实现在线化;以及浙江省对“在线保全公证”的探索等网络侵权创新取证手段,成了嘉宾关心的话题。
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存科技”),是与公证机构合作推出“在线保全公证”的先行者。该公司首席架构师徐敏,曾是一名律师。
徐敏说,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发现在义乌小商品市场那里,有很多商户是通过网络来交易的,通过网络来下订单,通过邮件、QQ、MSN等来发生交流。
但是,一旦发生纠纷后,将网络上下的订单、Email、QQ或MSN等交流内容下载下来,并打印出来,当成证据交到法院却不能得到采纳。
审理案件的法官认为,没办法确认下载到打印的过程中,有无篡改过这些文件,因为,普通的纸质文件或合同,如果篡改的话,是可以看出来的,但是,电子数据看不出什么来,没有原始件和复印件之分,在诉讼中无法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而“在线保全公证”,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通过“在线保全公证”,让公证机关可直接进入数据库后台,调取已备份保全的,并以公证形式,对此取证过程以及电子数据的内容,进行直观和形式固定,解决证据取得法庭承认以及归档这些责任,且数据保全安全等级与支付宝一样。
才花两个星期,就将3万多篇文章自动抓取
新民诉法实施后,“在线保全公证”方式在诉讼中首次使用,这在杭州尚属首例。
在中新网状告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侵犯著作权官司中,中新网称,有3万多篇文章未经许可,被同花顺这家上市公司非法转载。
证据保全时,原告找公证处要对这3万多篇文章进行证据保全,得到的答复是:没法做。
原因是,派一个公证员,花费一年时间,可能都做不完;在做的过程中,可能有人把前面的文删了;三是,做出来的公证书,可能堆到天花板那么高。
这个样子,资料怎么送法院?
公证费结算,也是个麻烦事。普通公证书要500元至1000元一份,3万多篇文章都公证,原告支付费用肯定很高。
原告中新网,最后采用了公证机构与安存科技推出的“网页自动抓取保全系统”,顺利解决了取证难题。才花了两周时间,就将3万多篇同花顺涉嫌侵权文章自动“抓取”。
今年3月27日,杭州滨江区法院对这个证据进行认定,一审认为,合法有效。
对方不服,上诉至杭州市中院。今年7月,杭州市中院依法维持原判。
浙江省公证协会会长陈志忠说,公证机构今后还将在电子邮件、及时聊天、视频会话等多个互联网公证领域,进行积极探索。
而在浙江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和电信运营商支持下,覆盖电信、移动、联通和固话用户的“95105856在线录音公证全国系统”,已推广到浙江以外的很多省市。
作者:陈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