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痼疾 中国坚决打击侵权假冒
- 来源: 商报网-国际商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05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既是维护市场良性发展的大前提,也是促使企业创造价值、走向市场的助推器。
加入世贸组织为中国打开了世界市场的大门,同时也让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到更为严厉的打击。今天,中国已经完成了几轮保护知识产权法律以及制度的建设,市场秩序和经营环境明显改善。
集中发力
“中国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关注和建设始于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立法方面已经达到了国际公约要求的先进水平,但在执法层面和行政保护力度上尚有欠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告诉记者。
从2004年起,国务院开始大力整治知识产权市场,首先成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统一领导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008年,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要在2020年实现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并且明确了我国中长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
随着与世界市场碰撞频率的提高,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迎来更大的挑战。李顺德认为国际市场的冲击和国内市场的混乱使很多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非常棘手。
针对这种势头,2010年10月~2011年6月,国务院部署在全国集中开展了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各地区对329个重点区域和商品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广州市关闭了售假问题严重的中非商贸城,四川省破获了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特大案件。各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15.6万件,涉案金额34.3亿元,捣毁窝点9135个。此次专项行动因收效显著,成为中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一项长效机制。
2011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中长期建立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的工作措施,同时成立了以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为组长的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29个成员单位的职能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体制和统筹协调机制进入常态化。
效果明显
“如今知识产权案件在司法审判方面已经不仅仅局限在中级以上法院,而是延伸到了基层法院,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文件也越来越细化。”李顺德说。
显然,中国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在司法制裁方面更为规范,而行政保护层面的收获也是有目共睹的。“亮剑”行动中,公安机关围绕制售假药品、假农资、假名牌犯罪活动,侦破侵权假冒犯罪案件1.6万件,抓捕犯罪嫌疑人2.9万人,涉案金额131.1亿元,专项行动9个月成果超过以往3年的总和;检察机关依法加快批捕起诉涉嫌侵权假冒犯罪嫌疑人,批捕案件2895件,起诉2176件,批捕案件同比增加77%;审判机关受理侵权假冒刑事案件2492件,判决1985件。上海等地公安机关破获了瑞创公司特大盗版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切断了分布于全国20多个省、100多个地市的网上盗版软件下载源1000余个。
在整治网络侵权行为的“剑网”行动中,整治网上售假广告,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和发布假药信息,捣毁假药窝点709个。处理涉嫌侵权盗版、非法运营的视听节目网站555家,清理了一批违法网络音乐、游戏网站和非法音乐、动漫产品,关闭违规音乐网站314家。其中淘宝网主动屏蔽涉嫌侵权假冒商品广告4200多万条,关闭涉嫌售假网店3350家。
李顺德表示,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对规范市场秩序和形成良好的经营环境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他还强调:“企业自我保护的意识在增强,能力也在增强,同时还提高了运用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