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党组书记邓佑满访谈
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广州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尤其是知识产权法院挂牌运行,专利行政执法绩效突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然而,广州知识产权案件却不断增多。记者从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广州受理和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约占同期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的1/10。去年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受理各类案件3148件。其中,专利纠纷占总收案数量的53.24%。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党组书记邓佑满认为,这主要是一些创新主体在专利维权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导致经济效益和声誉受损,创新积极性受挫。创新主体专利如何维权?记者为此专访了邓佑满局长。
笔者:您认为创新主体专利维权最大的问题在哪方面?
邓佑满:是对专利制度理解和掌握不够。专利保护一般分为三个相互联系、融合促进的阶段:申请专利是保护创新成果的第一步,对专利实施科学管理是第二步,专利被侵权后采取维权措施是第三步。但许多企业还仅仅停留在第一步,在专利分析、专利预警、实施专利战略等专利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欠缺,不掌握专利保护的策略,导致无效研发、侵权纠纷等时有发生。
笔者:不少专家认为企业专利被侵权,企业主动维权意识不强。
邓佑满:一般专利违法有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两种情形。对于假冒专利,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主动查处;而对专利侵权,专利维权从法理上属于民事维权,一般采取“不告不理”原则,对一般个案,法院、行政机关均不主动提起案件。这一点与商标侵权(一般是假冒商标)可主动查处有着明显区别。因此,专利侵权需要创新主体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笔者:很多专利拥有者是不是也存在着即使被侵权也不愿意打官司的情况呢?
邓佑满: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策略不当导致维权效果不佳。专利侵权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有些侵权产品只做批发不零售,再加上许多侵权生产厂家不挂牌,有的经常变更法律主体资格,这些情况都给维权增加了难度。因此,专利维权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并选择恰当时机进行,同时重点要调查生产源头,所以掌握专利保护的策略是企业必修课。
维权途径单一导致成功率不高
笔者:为何专利质量不高会导致维权困难?
邓佑满:现有专利申请体制下,个别创新主体申请专利的质量不高,发明专利比较少,大部分是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后两类专利由于没有经过实审,法律状态不稳定,被无效掉的几率比较大。即便是发明专利,如果技术含量不高,或者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写好,也存在被无效的风险。因此,许多企业不敢轻易采取维权行动。
笔者:在专利维权中还有哪些问题要重视?
邓佑满:专利与标准结合意识不强导致无法维权的问题要引起重视。有些创新主体主导和参与制订了多项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等,将自己的技术编制在标准中,导致了技术过早公开。这些技术由于没有申请专利,被行业内其他企业无偿使用,收不到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使得企业创新积极性受挫。
笔者:目前,专利维权途径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邓佑满:维权途径比较单一导致成功率不高是最大问题。大多数创新主体在运用民事诉讼或行政投诉程序进行维权时,很少结合律师警告信、海关备案、仲裁、行业协会调解等多种法律途径,没有制定立体维权方案,造成维权成功率比较低,维权效果打了折扣。
另外,海外防范意识薄弱。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专利保护对于打开国际市场的重要作用,在进入国际市场前既不调查产品是否侵犯了目标国权利人的专利,也不考虑在目标国提前申请专利对产品加以保护,毫无设防地进入国际市场前端,一旦遭遇他人发起专利进攻,就会猝不及防。同时,出口产品如果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不但开拓市场受阻,还可能成为被告。
专利维权根本之策在于不断提高创新水平
笔者:您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中企业应该有什么样的意识?
邓佑满:要塑造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文化的意识。创新主体应多参加国家、省、市及中介服务机构组织的宣传培训(大多是免费的),或请专家到单位宣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很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重点要加强企业决策层及技术研发人员的培训,使其发挥骨干作用。
笔者:政府应该创造怎样的专利管理与维权环境?
邓佑满: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专利管理制度。专利管理制度是提高专利保护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创新主体应建立专门的专利管理机构,明确职责,配备人员,同时建章立制并抓好落实。重点包括专利情报信息制度、专利预警机制、专利维权制度、保密制度等。条件具备时要积极推行国家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笔者:专利维权的根本对策是什么?
邓佑满:在于不断提高创新水平。一是在研发前要做好专利信息分析,形成专利地图,防止侵权和无效研发等潜在风险;二是在研发中要注重专利挖掘,做好专利布局;三是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并保持法律状态稳定;四是抓好专利运用。
笔者:掌握维权应对策略方面,您有何建议?
邓佑满:一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从战略高度管理知识产权。二是主动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利用好维权援助、快速维权中心等资源。三是掌握知识产权保护门道,利用好司法保护、行政保护、海关保护、仲裁保护、协会联盟保护等维权手段。四是组建专利联盟“抱团取暖”,实现利益共享,避免重复开发,有效降低企业的风险和成本,共同应对专利纠纷和诉讼。
专利维权渠道
链接
司法保护:全国三个知识产权法院之一落户广州,受理广东省(深圳除外)的知识产权案件,为广州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奠定了基础。近年来,广州法院的收案量占到全国的近十二分之一,许多全国普遍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知识产权案例均来源于广州法院。
行政保护:广州是全国为数不多的专利、商标、版权保护并驾齐驱的示范城市,成立了全国第一支专利行政执法队,出台了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广州市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全国样板,市、区两级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已经形成。
海关保护:海关已经建立起一套包括报关单证审核、进出口货物检验、对侵权货物的扣押和调查、对违法进出口人进行处罚以及对侵权货物进行处置等环节在内的完善的知识产权执法制度。
仲裁保护:仲裁是行政、司法之外的第三条保护途径。广州仲裁委员会2011年7月成立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实行理事会、监委会、仲裁庭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现代公司化治理模式,保证仲裁庭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
协会联盟保护:协会联盟保护除具有简便、高效、经济、方式灵活等社会民间组织的一般特征外,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中,还具有权威性、私密性、专业性强的特点,能促进当事人之间互谅互让和友好合作,调解成功率高,能较大程度上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来源广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