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数据条例》表决通过 市领导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并讲话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昨天表决通过《上海市数据条例》,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主持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上海市数据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以规范促发展、以保护促利用的立法主线,聚焦数据的权益保障、流通利用和安全管理三大环节,对保障数据安全、规范数据处理活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和应用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专设“浦东新区数据改革”专章,为推动上海城市全面数字化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修订)》《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献血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21年11月25日起施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并批准《上海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推进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陈寅的上海市副市长职务;批准免去李健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免去朱文波的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蒋卓庆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各委员会要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决议》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吸取智慧力量,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伟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实到人大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蒋卓庆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收官阶段,要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质量、增强实效,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要积极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筹备工作,精心谋划明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清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蔡威、莫负春、陈靖出席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市监察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